7月14日,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社会体制改革专场在昆明举行,省委政法委、省人民检察院、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二十大以来,我省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紧扣“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基本社会服务保障更加有力,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向好,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聚焦制约市场主体投资经营发展的突出问题,我省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组建法律服务团为1.2万余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全省513家律所与1043家商(协)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等16个事项“跨省通办”,畅通特定群体法律援助通道,为3.2万余名受援助群众挽回及避免经济损失1.1亿元。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我省持续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在全国率先建立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登记报告及查处制度。全面推进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和驻所检察室派驻工作,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健全刑罚执行监督制约机制。紧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打击整治,在全国首创毒品综合治理多省市司法协作机制,全省刑事立案数连续5年下降,2023年全省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达96.49%,创历史新高。
在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中,我省把普法宣传与体察民情、为民解忧、化解矛盾结合起来,组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2023年全省命案发案数从2018年的全国第1位降至第15位。同时,大力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总结推广“党群服务和社会治理中心”“乡贤+基层社会治理”等做法,着力打造“多网合一、一网共享”的全科网格,全省基层治理格局不断完善。
在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我省坚持以为民造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出台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17条等政策措施,确保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出台《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在21个县(市、区)开展深化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
全省检察机关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健全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机制,制定服务保障营商环境30条措施,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6亿元。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68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456人,起诉电信网络、金融保险等诈骗犯罪3671人,帮助1.5万多名劳动者讨回劳动报酬合计1.29亿余元,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保障人民群众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2023年以来,我省民政系统通过合理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强化困难群众救助、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以优化服务供给、激发产业动能、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省建成和在建养老机构1148个,社区养老设施1.3万个,实现每个县(市、区)建有一所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出台《进一步推进云南省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布局,提高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
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紧盯涉及营商环境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涉企案卷大评查为牵引,组织开展涉企案卷大评查,复盘倒查行政执法案卷6.7万余卷,推动出台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管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制度措施,开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升级“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及监管、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调解涉企纠纷2万余件。
我省人社系统持续深化社保领域改革,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建立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制度,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初步建成。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三年专项行动,持续扩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协同扩大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健全社保基金监督管理体系,实现精准管控、智慧化管控、全覆盖管控。持续优化公共服务,实现全省范围内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81个事项“一网通办”、69个事项“省内通办”、19个事项“跨省通办”,社会保障便捷性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