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来源:云南日报     时间:2024/6/6 11:50:01     点击数:2398     [打印 ]

6月4日,《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突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风险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重点。

大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2023年,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58;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21.8微克/立方米,臭氧百分位数年均值为128 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97.5%,排名居全国前列。全省降水pH值在4.62~8.82之间,总体平均值6.49,酸雨频率平均为0.3%。

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508个国考、省考断面/点位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断面/点位464个,占91.3%;水质重度污染(劣于Ⅴ类)的断面/点位9个,占1.8%。其中纳入国家考核的202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点位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点位190个,占94.1%,为历史最好;水质重度污染(劣于Ⅴ类)断面/点位2个,占1%,为历史最少。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4.6%,其中286个达到Ⅰ~Ⅱ类标准,水质优;无断面水质劣于Ⅴ类标准;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断面水质全部优良;湖泊、水库水质优良率为83.3%,九大高原湖泊水质保持稳定;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8%,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

城市声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6个州(市)共设置624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值为64.3分贝,夜间等效声级值为47.4分贝。共设置2270个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值为51.5分贝,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值为43.7分贝。共设置129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各类功能区总达标率94.9%,昼间达标率96.8%,夜间达标率92.7%。

自然生态质量状况方面,全省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89科542种,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86种,分别占全国种类总量的48.01%和56.27%,其中有212种野生植物和65种野生动物在中国仅分布于云南。有国际重要湿地5处、国家重要湿地3处、省级重要湿地29处。共建立自然保护区166处,总面积287.56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8处、州(市)级自然保护区56处、县(市、区)级自然保护区51处。

辐射环境质量方面,我省布设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343个,监测结果表明,2023年云南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均处于历年监测结果正常涨落范围内。同时,对我省12个重点辐射设施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其中电离辐射设施4个,监测结果表明各电离辐射设施运行状态良好,周围辐射环境未见异常;电磁辐射设施8个,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均低于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按照“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的工作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福祉为核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七彩云南建设,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不断完善和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云南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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